通州一确诊病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被立案侦查

广大市民朋友:

据通州警方在线官微消息,2月21日,通州区居民孟某某(男,44岁)在外省参加某公司培训班返京途中,接到疾控部门电话通知,告知其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人员的密切接触者。孟某某抵京后仍前往某餐厅就餐,并乘坐出租车回家,且未向居住地社区报告,造成疫情传播风险。2月22日,属地居委会接流调通报后,将孟某某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。2月24日,孟某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。目前,通州警方已依法对该人立案侦查,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。

据通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报:2月24日,北京通州区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,该确诊病例返京后行程如下:

2月21日15:18 - 17:50 乘坐G516次列车返京,1号车厢;2月21日18:00-19:40 北京西站南广场出口附近的麦当劳就餐;2月21日19:40-20:30 乘坐出租车自北京西站至通州区杨庄街道京贸国际公寓小区,返回家中后未外出。

请我市与该病例轨迹有交集人员,2月9日(含)以来,有湖北武汉和内蒙古呼和浩特旅居史人员,以及2月20日(含)以来,有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街道、西城区百万庄北里、白纸坊街道、海淀区北太平庄街道、丰台区卢沟桥街道、丰台区东高地街道旅居史人员,2月21日(含)以来有石家庄市新华区旅居史人员,以及2月20日乘坐Z6次列车、G530次列车,2月21日乘坐G520次列车、Z2次列车、G516次列车返回三河人员立即到所属社区(村街)报备。

因瞒报、知情不报,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,导致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违法后果的,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、行政、刑事责任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三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2年2月24日


上一篇:关于一例新冠病毒密切接触者杨某的行动轨迹公
下一篇:鼎盛东街道:聚焦“三重点” 打赢蓝天保卫战

网友回应

欢迎扫描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平台!

欢迎扫描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平台!